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购买电动汽车充电桩220万个。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1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新基建”政策将带来对充电桩板块的加速投资,从而使广东购买充电设备需求显著增加,整个充电桩行业将因此受益,将给技术领先、运营积累深厚的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伴随着广东购买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及其需要,从2011年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就一直处在快速建设的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公共充电桩为主,其数量多的国家分别是中国、欧盟和美国。截至2019年,中国和欧盟分别约有51.64万个和16.9万个公共充电桩,美国公共充电桩数量超过7.5万个。美国:据美国能源部的可替代燃料数据中心统计,美国于2011年开始明显增加充电站建设,截至2019年9月,美国共有78301个购买电动汽车充电桩,较2018年增加了17234个站点,是近10年来数量最多的一个年份。近5年来,美国充电桩每年的增加率均高于20%,处于一个较快的发展建设阶段。美国公共充电桩数量明显高于私人充电桩。
一、中央负责顶层设计,制定广东购买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给予市场明确指引。2015年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指导我国充电桩建设;当前已到2020年3月份,需要重新制定2020年以后发展规划。二、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广充电桩电动汽车生产,给予补贴。科学布局充电桩地理建设,兼顾运营效率与充电便捷度;对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车较多的省市以大功率快充桩建设为主,其他城市以慢充桩建设为主。三、鼓励充电桩产业上下游相关方以合资形式成立充电桩运营公司。协调各方利益诉求,解决公共充电桩投资大、不互联互通等问题。
广东购买电动汽车生产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也是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的一些公共场所,为电动汽车的车载充电机提供可控的单向交流电源或三相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需要注意的是,交流充电桩本身并不具备充电功能,它只是单纯提供电力输出,通过连接电动汽车的车载充电机,才能为电动汽车的电池进行充电。由于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的功率一般都比较小,所以购买电动汽车生产交流充电桩无法实现快速充电,交流充电桩也因此被称为慢充。交流充电桩输出功率不会很大,一般为3.5kW、7kW 、15kW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