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购买直流广告桩充电桩220万个。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1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新基建”政策将带来对充电桩板块的加速投资,从而使吉安购买充电设备需求显著增加,整个充电桩行业将因此受益,将给技术领先、运营积累深厚的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一、中央负责顶层设计,制定吉安购买直流广告桩充电桩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给予市场明确指引。2015年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指导我国充电桩建设;当前已到2020年3月份,需要重新制定2020年以后发展规划。二、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广充电桩直流广告桩生产,给予补贴。科学布局充电桩地理建设,兼顾运营效率与充电便捷度;对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车较多的省市以大功率快充桩建设为主,其他城市以慢充桩建设为主。三、鼓励充电桩产业上下游相关方以合资形式成立充电桩运营公司。协调各方利益诉求,解决公共充电桩投资大、不互联互通等问题。
从近年来我国吉安直流广告桩充电桩的建设情况看,增幅是明显快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长,供求关系趋缓。截至2019年底,我国充电桩保有量121.9万台,同比增长50.8%,其中,公共充电桩保有量51.6万台。同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81万辆,由此计算,车桩比为3.1:1,购买直流广告桩生产车和公用桩的比值在7.38:1,全国车-桩匹配关系持续得到改善,2015年“车-桩比”为7.84:1。
吉安购买直流广告桩生产公共充电领域,慢充所需时间长,快充存在安全隐患且导致电池衰减严重等问题;相比公共充电而言,直流广告桩生产换电模式可迅速补充能源,解决里程和充电焦虑并降低购置成本。但是换电模式缺点也很明显,建站成本高、电池规格难统一,无法解决电池所有权问题;所以换电模式比较适合在公交车和运营车上使用,因为两者标准化程度高,而且对运营效率要求更严。在私家车领域,由于定制化属性强,换电模式只适用自家车型,更适合有一定销量规模的车企。据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20年2月,我国换电站保有量400座,相比2019年8月245座增加63.3%;主要运营商有三家,奥动、蔚来、伯坦分别运营183、123、94座。